向家镇:田野无限好,春耕正当时!
2023-02-25 16:24:31          来源:向家镇党政办 | 编辑:丁思思 | 作者:向家镇党政办          浏览量:3544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长久以来,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你们辛苦了!在此,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目前,雨水已过,农村备耕、春耕的大忙时节即将到来,为做好我镇春耕备耕和粮食生产工作,特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01

按时种植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农民朋友们要抓住当前气温回升的有利天气,全面开展整地、办田、育秧工作,按照农时推进春耕春种进度,确保面积产量稳定。

02

按规种植

根据《平江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村(社区)除种植油菜的稻田外,其它水田原则上必须种植早稻,种植油菜的水田待收割后必须按时令种植一季稻,请各位农民朋友们支持配合。

03

严禁抛荒

广大农民朋友要履行耕地保护职责,无力耕种的要积极与村(社区)委会对接,采取代耕代种、托管、集中流转等方式优先种上粮食作物。



为防止耕地抛荒

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

县委、县政府印发了

《平江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

明确了

耕地种植和抛荒的奖惩措施

速来围观


奖励措施

1、按照“多种多补、不种不补,谁种补谁、种好奖补”原则,据实奖补。双季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原则上发放到实际种粮者。统一组织耕种的,完善流转合同后,将按相关规定发放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2、对新购置有序抛秧机在享受中央财政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的基础上,县级实行同省级等额累加补贴。


惩处措施

1、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坚决取消当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对抛荒耕地村级应依法收回耕地经营权实行强制流转,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抛荒地给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耕作。

3、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耕地保护目标,杜绝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殖的,要主动逐步恢复。

农时不等人,春日胜黄金,亲爱的农民朋友们,让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做好春耕生产工作,在希望的田野上绘就最美画卷。


责编:丁思思

来源:向家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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